索 引 号:MJFD-2021Z-003 | 发布机构: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麦政发〔2021〕20号 |
组配分类:政务服务 | 成文日期:2021-01-2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麦政发〔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及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20〕63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承接和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天政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八届区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现将《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及时做好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变更维护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细化完善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项)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4项)
(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区公安分局 |
取消审批后,区公安分局和有关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
2 |
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 |
区交通运输局 |
取消审批后,区交通运输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通航建筑物建设单位完成通航建筑物设计后要报请区交通运输局办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2.加强对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经审批同意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
3 |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取消审批后,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要按照“农办牧〔2020〕46号”规定做好备案管理,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备案情况,方便查询、就医,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3.要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
(二)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取消审批内容 |
实施机关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医疗机构设置(内资)审批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区卫生健康局 |
取消审批后,区卫生健康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同时注意防止以服务之名行审批之实。2.严格实施“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4.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